代理人的收益点与腐败的关系
1?项目收益应当分为委托方的项目收益和代理人的收益,现在我们聚焦的是代理人的项目收益。
2?项目收益来自于项目良好完成后的依法(委托书约定)取得。
3?另一个关键是腐败收益,也就是违背项目目标而又借此委托项目的授权而所可能获得的收益。
4?显然:当A>B的时候,明智的代理人就不会轻易放弃A,除非他有意把项目搞砸。换言之,当B>A的时候,则你的代理人可能会直接变成你的项目成功的敌人和绊脚石。
总结
1?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合作靠人治是有风险的。
2?只有合同、法制的观念,以及方法,才可以堵住代理人风险。
3?自从有了委托代理关系,法制、制度化管理就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上。
4?民企老板要发展壮大,逐渐在其下面产生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集团公司下属公司总经理,以及跨国公司下的分支机构代理人,可靠的,唯一的工具就是法制和规范化管理,而这所谓法制和规范化管理,其关键就在于能有效控制和避免代理人的腐败收益大于代理人的正常的项目收益——这是代理人认真经营的前提和基础。而所谓腐败收益也就是类似于对项目的预算与控制之后所剩下的偏差和无可避免的部分。
5?人治靠良心,法制靠行为规范,靠结果导向。
6?制度建设是委托者能力延伸、价值实现的方法,委托者通过制度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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